一、机构名称
安阳市北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文电、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综合督查、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工作;承担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及省、市、区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承担健康北关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指导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行业信访稳定、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2.医政医管股(审批服务股)。组织实施指导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全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贯彻国家及省、市中医药政策,落实中医药管理、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落实药物政策、基本药物药事服务和使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措施;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健康科技教育政策,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备案等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基层卫生股。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老年医疗、老年护理、安宁疗护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老年健康促进工作。拟订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管理。
4.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加强国情国策教育,做好《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宣传和贯彻工作。优化生育服务,实施生育登记制度,为优化生育政策和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提供支持;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和安抚工作;计划生育家庭各种惠民政策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工作;对个人执行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负责牵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组织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备案,负责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业务指导;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1.北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督所、妇幼保健所)
2.北关区计划生育协会
3.爱国卫生运动事务中心
4.洹河医院
5.柏庄镇卫生院
三、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关于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并实施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拟订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区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预防控制对策。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老年医疗、老年护理、安宁疗护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老年健康促进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二)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机构领导(职责分工)
秦 晶: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冯秀芳: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王文丽:党组成员、疾控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负责疾控中心(监督所、保健所)
马海国: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办公室
田苗青:党组成员、计生协秘书长 负责医政医管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北关区计划生育协会
郭建伟:爱卫办主任 负责爱国卫生运动事务中心
巫艳涛:计生协副秘书长 负责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北关区人民医院项目
王利民:副科级干部 负责基层卫生股
五、办公地址
北关区安漳大道54号
六、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七、联系方式
电话:0372-2093026
邮箱:bgqwjw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