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政府>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北关分局2019年6月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19-06-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9日-2019年6月25日。电话:0372-2228662,电子信箱:beiguanhuanbao@163.com。通讯地址:安阳市北关区机场南路原民航办事处院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铁路轨道扣配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河南铁建铁路轨道配件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河南铁建铁路轨道配件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将年产1000万套铁路轨道扣配件项目铁路扣配件生产线变更为二班制生产,每班10小时,增加螺母生产设备,铁路轨道扣配件产能增加至年产1500万套,对弹条生产线淬火工序进行技术改造,将淬火工序进行技术改造,将淬火介质淬火油改为无机淬火液。

1)大气环境

本项目粘接轨距杆熔化、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限值要求(80mg/m3),排放速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排放限值要求(1.5kg/h);冷镦、滚丝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限值要求(80mg/m3),排放速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排放限值要求(2.0kg/h),均能达标排放。

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厂界排放建议值2.0mg/m3,达标排放。

2)水环境

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生产过程中淬火工序用水量为3.15t/a,这部分水全部蒸发损失,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3)声环境

项目建成后,在正常情况下对厂界噪声值影响较小,预测拟建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的固体废物为:原辅材料包装、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机加工产生的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均合理处置,不外排。

【打印本页】 页面分享: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