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阳市汤阴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64
反映情况:安阳市汤阴县瓦岗乡大江窑村,汤阴县城管局毁林30亩,村口建了一个垃圾场,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污染环境,对公示结果不满意,要求重新选址,担心中央环保督察组走后还是这样。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1.汤阴县城管局毁林30亩,大江窑村村口建了一个垃圾场。
经查,该情况不属实。垃圾场占地面积33.82亩,为汤阴县建筑垃圾消纳场,使用的地块原状为自然形成的坑地,平均深度5米,坑中有村民自行种植的部分树木。经咨询汤阴县林业部门,该片土地不属于林地用地。因政府征用,瓦岗乡政府已按照县政府补偿标准将树木补偿款兑付到村民,地面树木已由村民自行处置。
2.有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污染环境。
经查,该情况属实。建筑垃圾消纳场进场建筑垃圾中夹带有少量生活垃圾。问题发生后,汤阴县城管局及时采取措施,对其中的生活垃圾进行了分拣和清理。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目前该建筑垃圾消纳场已暂停使用。
3.对公示结果不满意,要求重新选址。
该建筑垃圾消纳场前期经过严格科学论证,并有专家签字认可、发改委批复同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建设严格按照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执行。
问责情况:汤阴县城管局对该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国军给予通报批评。瓦岗乡政府对分包该区域的乡人大主席张天政给予通报批评,对网格员蔡光录予以辞退。
二、安阳市北关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65
反映情况:安阳市北关区彰东街道办事处南漳涧农贸市场使用高音喇叭噪声扰民,占道经营,垃圾满地都是,一来检查就无占道经营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来信人反映的安阳市北关区彰东街道办事处南漳涧农贸市场实为南漳涧早市摊点,问题属实。以前存在占道经营现象,部分商户使用小喇叭,存在噪声现象。今年开展“创卫”复审工作以来,南漳涧村村委会安排5名工作人员,配合行政执法队员每天早上对占道经营现象进行取缔,占道经营及使用小喇叭现象已经取缔到位。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北关区彰东街道办事处将继续每天安排工作人员配合行政执法队员加大对占道经营现象的巡查力度,确保不出现反弹。
问责情况:无
三、安阳市文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67
反映情况: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三十里铺村,村内有个恶霸,为了挣钱把建筑垃圾倾倒在村民集体田地内,毁坏几十亩地,把京广线铁路与107国道排水沟堵住,毁坏京广线铁路旁林木,建筑垃圾倾倒在107国道东边安幸大道西头外面。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1.关于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三十里铺村(应为卅里铺村,以下均以卅里铺村标注),村内有个恶霸问题。该问题已上报文峰区委政法委予以调查处理。
2.关于把建筑垃圾倾倒在村民集体田地内毁坏几十亩地问题。经调查,问题反映地址位于京广线铁路(卅里铺村段)以西,其间共有卅里铺村集体荒地20亩,地表高低不平,有多处大坑,大部分荒废没有开垦,部分已由村民进行开荒。2018年6月2日,卅里铺村村民王三具联系渣土车在该片土地南端倾倒清表土20余车,倾倒面积5.5亩。
3.关于把京广线铁路与107国道排水沟堵住问题。经调查,京广线铁路卅里铺村段有两处涵洞与107国道涵洞相通,京广铁路线排水自西向东下穿107国道后,向北流入胜利沟。现两处涵洞均畅通无阻,并不影响排水。故该问题不属实。
4.关于毁坏京广线铁路旁林木问题。经调查,京广线铁路(卅里铺村段)旁林木系铁路部门于2016年3月自行采伐并出售,而非私人毁坏。因卅里铺村村委会与铁路部门有过协议,树苗由铁路部门供应,栽树及日常管理由村委会负责,成材销售后平分,因此当时向村委会转款1.2万元,有票据为证。故该问题不属实。
5.关于建筑垃圾倾倒在107国道东边安幸(安兴,疑似笔误)大道西头外面问题。经调查,问题反映地址位于107国道与安兴大道交叉口东北角,该地段现有卅里铺村北地东岸排水沟及防洪堤。2016年7月19日,安阳市境内发生特大洪水,洪水水势过大,将卅里铺村北地排水沟东岸冲垮,造成卅里铺村北地耕地50余亩被淹,大棚西瓜5亩绝收,特种养殖动物死亡5头,直接损失30万元,间接损失50多万元。此后,为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避免洪水再次造成破坏,在上报镇政府后,卅里铺村村委会重修东岸排水沟。为了节省费用,填土使用的是渣土(建筑垃圾)进行护堤。护堤完工后已全部用防尘网覆盖。该问题反映建筑垃圾倾倒系卅里铺村护堤所用,而非个人随意倾倒。
处理及整改情况:关于把建筑垃圾倾倒在村民集体田地内毁坏几十亩地问题。文峰区国土局于2018年7月3日对当事人王三具进行了调查询问,要求当事人在7日内将被倾倒土地进行清理、平整并进行复耕。
问责情况:经宝莲寺镇党委研究决定,对宝莲寺镇三十里铺村党支部委员、网格长石保国进行诫勉谈话。
四、安阳市北关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72
反映情况:安阳市北关区冯家庙村安辛路东边田地里有一个家具厂,喷漆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投诉人反映的家具厂是安阳市宇祥家具有限公司。该厂位于安阳市北关区三台街西段路北。该厂建有生产车间、组装车间、库房、成品仓库、办公楼、员工休息区等设施,可年产1万套板式、实木家具,法人代表是李绍祥。该厂环评报告表于2017年11月24日由安阳市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准文号:北住建环表〔2017〕87号。主要产品:实木6000套、板式4000套。主要生产设备:裁板机3台、封边机1台、雕刻机1台、轴洗床1台、冷压机1台、排钻2台、镂铣机3台、砂光机3台、刨床3台、铣床1台、单片锯1台、带锯机1台、烫字机1台、压力刨1台、电刨1台、木工车1台。废气排放包括:1.下料、造型加工过程产生粉尘集中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并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2.封边废气采用UV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
1. 2017年8月,北关区环保局发现该家具厂未批先建,建有喷漆房并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但因为距离第六中学市控空气质量监测站太近,当时该家具厂编制的环评报告表未能得到批复。2017年10月上旬,该家具厂拆除了所有喷漆设备后,重新编制了环评报告表。北关区环保局对该家具厂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处罚,对该家具厂的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并明确指出“严禁本项目进行喷漆烤漆”。
2. 2018年7月1日,北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和彰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开展了现场调查。经调查,在该公司所有生产车间、组装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等厂房进行逐一排查,始终没有发现喷漆设备,也没有发现喷漆痕迹。原有喷漆工序的环保设施也已拆除闲置。
综上所述,举报人反映的安阳市北关区冯家庙村安辛路东边田地里有一个家具厂情况属实,但该家具厂在2017年10月上旬以后就没有了喷漆设备,也没有进行过喷漆烤漆操作。
问责情况:无
五、安阳市殷都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91
反映情况:位于安阳市殷都区前皇甫村的安阳兆通型钢科技有限公司,与居民住宅房仅隔4米宽的一条小路,噪声太大,夜间作业频繁。另外厂房过高,影响居民采光,多次举报未有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1.安阳市兆通型钢科技有限公司为生产汽车轻量化用钢的企业,有环评审批手续。所有生产工序均在标准化厂房内进行。接到该案件后,监测部门进行了噪声监测,噪声监测数据显示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类标准,符合环评要求。企业存在夜间生产的事实,环评文件中对该公司昼夜生产没有限制。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昼夜生产的情况属实。虽然噪声能达标排放,但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2.该公司在建厂时,安阳市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院对其出具进行日光分析报告,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通过其他途径反映该问题的举报件,北蒙街道办事处都作出了回复。
处理及整改情况:
1.殷都区环保部门会对该公司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督促企业进一步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
2.封闭车间内作业的生产设备,加强保养维护;物料装卸指定地点,远离北侧居民区,禁止职工粗暴作业,降低生产噪声源强度。
3.在封闭车间的基础上,在厂区北侧安装隔音墙,种植高秆植物,使噪声传播强度衰减到最低。
4.厂区进出车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
问责情况:无
六、安阳市殷都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99(*)
反映情况:信访人反映,国家下力气要求钢铁生产去产能,明令禁止不准新扩建高炉,而鑫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却又在建高炉,这违背国家去产能政策。安阳市殷都区水冶镇北关沿河居民区内,鑫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属个体企业,正在新建380立方米高炉1座,可能会污染周边几百户居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1.反映违背国家去产能政策相关情况不属实。安阳县鑫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年产40万吨铸造生铁企业。该企业生产铸造生铁项目经河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复立项,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验收,取得了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进入了工信部《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公告。该公司相关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行政手续齐全。根据工信部公告,该公司年产40万吨铸造生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没有违背国家去产能政策。
2.反映正在新建380立方米高炉1座的相关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该公司厂区内只有一座380立方米高炉(原审批过),正在对该高炉进行大修,并非新建。
问责情况:无
七、安阳市安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00
反映情况:安阳县白璧镇西街村西头有一个坑,紧邻村庄周围还有4个学校。现在这个坑成了白璧镇的垃圾处理场,镇上所有垃圾都倒进这个坑里,每天推土机掩埋垃圾响个不停,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白璧镇西街村西头有一个坑,由于周边村庄的群众私自往坑里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形成了现在的垃圾坑。现场有刺鼻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
1.责令白璧镇政府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倾倒垃圾行为。
2.责令白璧镇政府制订清理方案,限期整改,要求其于2018年7月7日前将坑内垃圾全部清理。
3.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问责情况:
1.对白璧镇党委副书记李少锋进行约谈。
2.对白璧镇西街村包村干部刘艳芳进行诫勉谈话。
3.给予白璧镇西街村党支部书记魏保生党内警告处分。
4.对网格员魏化民予以辞退。
八、安阳市龙安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44(*)
反映情况,安阳市龙安区田村街道办事处郜家庄村。1.袁银会私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村民的承包地,又是基本农田),违规起土卖土,破坏土地15亩左右,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无法复耕。2.村里有一条历史悠久的老河道,袁银会为了私自挣钱,又把河道全部挖掉,起土卖土,牟取暴利收归己有。3.以上被挖的土地内从地面往下被作为建筑垃圾堆放场所,有的地方甚至高达10米,倾倒垃圾现象现在仍在继续,无覆盖无处理,不能复耕,严重污染了当地环境,破坏了地下水资源,遇到刮风天气,灰尘漫天飞舞,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地点在郜家庄村村东,田村街道办事处西围墙外。4.有村民为了自己牟利,在村北白沙河南岸边集体的土地上,大量倾倒建筑垃圾数千吨,无覆盖无处理,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以上问题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只见批示,未见处理。案件已交办处理,但查处不够彻底,要求安阳市政府立案受理,案情处理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放过。后续工作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走后能按照程序依法进行。
调查核实情况:
1.经查,被举报人与实际占地人姓名不符,占地情况属实。实际占地人为田村街道办事处郜家庄村村民袁学周(也叫袁银全),取土位置位于郜家庄村东北、肖金渠南岸。该问题龙安区国土局在2017年调查时邀请河南省有色测绘有限公司和村“两委”主要成员、上访人、被占地村民、取土当事人袁学周进行现场勘测,取土面积为7.92亩,经地类鉴定其中耕地7.73亩、农村道路0.18亩、河道水面0.01亩。并于2017年6月15日对袁学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龙国土资监责改〔2017〕2号),责令其恢复土地原状。目前,该块土地已复耕到位恢复原状。
2.经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该村北有一条河叫肖金渠,已干涸多年,该渠南岸土地属于村劣质地无法耕种。2015年袁学周与该地块所属村民签订承包协议后开始在此起土卖土,并将部分河道挖掉,但挖河道经过该村党支部研究同意,为将原有河道取直拓宽,确保汛期河道畅通,并且签订了复耕协议。2017年6月15日,龙安区国土局对袁学周取土行为进行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恢复土地原状。目前该地块已复耕到位,肖金渠河道保持畅通。
3.经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该地块位于郜家庄村东北、肖金渠南岸,郜家庄村村民袁学周于2015年7月与地块所属村民签订承包协议,随后本人在承包地块上挖沙土后填埋建筑垃圾,面积7.92亩,高度不到2米,2015年底停止倾倒建筑垃圾。因该地块没有耕种,近几年又有部分村民偷倒生活垃圾,共计10余立方米,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并责令其恢复土地原状,目前该块土地已复耕到位,恢复原状。接件后当地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信访人反映地块土壤进行取样检测化验,结果显示各项指标正常,没有污染。
4.经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该地块原为不适宜耕种的沙石坑洼地,的确有村民私自倾倒建筑垃圾,面积2.5亩,不存在收费现象,田村街道办事处已责令郜家庄村委会组织人员和机械对该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处理及整改情况:
该块土地已复耕到位恢复原状。龙安区政府已责成田村街道办事处组织机关干部、各村“两委”干部、环保巡查员、网格员在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经龙安区田村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包村科级干部靳新红同志通报批评,给予郜家庄村党支部书记袁进良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九、安阳市文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45
反映情况:安阳市永兴嘉园1号楼4单元11楼,养殖鸽子数百只,每天粪便乱排,鸽子羽毛乱飞,脏水污水随意排放小区,夏天恶臭难闻,叫声扰民,造成环境空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经现场核查,安阳市永兴嘉园1号楼4单元11楼楼顶上养鸽子户是安阳市信鸽协会会员(会员编号:015),有两个养鸽笼共约12平方米,养鸽80余只,鸽子笼养不放飞,粪便排放在笼子里。该户主每天清扫粪便装袋用于花卉养殖,但因鸽子数量较多,叫声影响周边居民。
处理及整改情况:对于鸽子叫声扰民问题,已责令该户主对鸽笼加装隔音板,降低噪声,消除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
十、安阳市文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50
反映情况:安阳市永兴嘉园1号楼4单元11楼,养殖鸽子数百只,每天粪便乱排,鸽子羽毛乱飞,脏水污水随意排放小区,夏天恶臭难闻,叫声扰民,造成环境空气污染。
此问题与X410000201806290145为同一问题,已公示。
十一、安阳市林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66
反映情况:2018年3月,举报人举报林州市姚村镇上陶村沥青碳素厂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省环保厅人员进行了调查。林州市姚村镇政府人员说该企业气体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导致省环境保护厅人员到实地调查并未了解到实情。该企业排放的有毒气体对周边农作物及附近村庄的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特别是对周边的果园造成严重的污染伤害。该厂将有毒废物埋在地下,对土地水源严重污染,将有毒污水直接排放流入洹河下游水域,直接影响下游区域的人畜用水质量。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上陶村沥青碳素厂”为林州市立信碳素有限公司,位于林州市姚村镇上陶村西。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产品是碳电极,年产规模6000吨,生产工艺为破碎成型-焙烧-加工-产品,主要生产设备为2座18室环式焙烧窑、成型机及机械加工设备。按照环评及碳素行业污染治理规范要求,该企业在破碎成型工段配套安装有袋式除尘器和电捕焦油器,焙烧工段配套安装有电捕焦油器+脱硫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加工工段配套安装有袋式除尘器。截至目前,未发现该企业在线数据有超标现象。
该企业用水工段为成型工段,是为了防止成型生坯发生变形而需用水对生坯进行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未发现有直排迹象。该企业产生的废物为煤焦油,设有规范的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台账健全,并与有处理资质的河南宁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从去年生产至今,产生的煤焦油均存放于危险废物储存场所。
经林州市林业局调查,企业周边果园苹果树生长、结果正常。经林州市农牧局调查,企业周边农作物生长正常,未发现异常现象。林州市疾控中心自2016年开始每年对全市各个行政村采水检验,经查阅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上陶村及上陶村洹河下游相关村庄资料看,居民生活饮用水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存在饮用水污染现象。林州市疾控中心于2018年7月1日上午分别对该企业院内生活用水和洹河下游赵家河村居民赵志平家生活饮用水各采一份进行检验,检测结果达标。
问责情况:无
十二、安阳市内黄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87
反映情况:1.安阳市内黄县井店镇王岗村群众2018年6月13日来信反映,安阳市山留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春占用王岗村、张王尉村村民生活用水水厂及王岗村村民文体活动中心场地而建设,占地3亩,投资千万元。公司在王岗村内,日排出废污水6吨左右。因无排废污水系统,长期沉积在村内下水道中,腐朽发黑变臭,自然渗入地下或蒸发于空气中。2.李山留养猪场位于王岗村居民生活区东南角10米处,猪场正南2米处有一没有硬化的储粪池,不足15平方米的晒粪场。2018年6月18日,井店镇党委、井店镇人民政府及县环保局的同志到该村查看调查,并提出口头整改要求,但具体方案未公示给村民。具体情况是:1.近日,安阳市山留泉饮品公司法人李山留(村党支部书记)只把靠近该公司南北大街中排水沟清理一遍,门外废水池进行简单整修,以示整改完毕,继续排放废水,根本没有解决大量废水的排放与处理的意思。村民要求,一是安阳市山留泉饮品公司不能与村民集体供水共用一眼井、一台水泵、一个供水压力罐、一片场地,上述设备是村民在2007年春集资购买的。二是已经营4年至今没有废污水处理设备及废污水排放系统,村民深感用水不安。三是营利4年没有给村民交纳过设备的租赁费、折旧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内容要求,确保村民用水安全,请求依法拆除或搬迁。2.李山留养猪场占地3亩,距村民生活区10米,集体供水水井50米左右,晒粪场及化粪池对周边空气、地下水源严重污染,应拆除复耕。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1.村内下水道是王岗村集体清理,2018年4月12日、6月18日各清理一次,均将下水道全部清理;安阳市山留泉饮品有限公司为了保持厂容整洁,对门外废水池进行了简单整修;经查企业环评报告及现场检查,企业废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符合环评要求,经查2018年6月19日该企业的废水检测报告,结果未超出《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值;企业前身为井店镇王岗村供水厂,2014年6月7日与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并且约定了租金缴纳方式,设备维修由该公司负责承担;通过从村委会调取2014年至2018年4年租金收据,该公司按合同约定交纳了租金;经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信访人反映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内容”,未查找到对该企业拆除和搬迁的相关法律依据。
2.李山留养猪场位于王岗村东南角12米处,占地3亩,距村集体供水井64米,2017年3月已停止养殖。2017年6月5日,内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集体供水井水质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该养殖户属于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专业户,无拆除复耕的法律依据。
第十八批X410000201806170009转办件中,信访人反映内容与本转办件内容大部分雷同。内黄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转办件所有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办结结果在安阳市政府网站、《安阳日报》、安阳广播电视台、内黄县政府网站等主要媒体进行了公示。
问责情况:无
十三、安阳市林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98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朝阳商务酒店在后院二层楼的一层东边没有相关环保手续的情况下开办了三间洗衣房,污水乱排放,且紧挨朝阳花园小区居民楼下,院内放了一个高音喇叭,噪声非常扰民。每天从早上6时到24时,不停地洗衣,且该洗衣房有异味,居民每天都不敢开窗户,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官官相护,互相推诿。这个不该在小区内存在的洗衣房,目前一直在开,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林州市朝阳商务酒店位于林州市红旗渠迎宾大道与龙安路交叉口东南角,始建于2010年3月21日。经营范围:旅客住宿、餐饮。因该宾馆内部清洗床上用品需要(不对外)。2017年12月利用宾馆院内的三间库房安装了一套洗涤设备,水洗时添加的洗涤剂为洗衣粉和柔软剂。该宾馆洗衣房未办理相关手续,洗涤废水排入林州市市政管网。该洗衣房的洗衣机及排气系统会产生一定的噪声,目前已对该洗衣房进行关闭。在宾馆楼顶有林州市人防办安装的四个喇叭,用于防空警报,按照国家要求每年的9月18日会使用一次,平时非紧急情况下不会使用。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已对该洗衣房进行关闭。
问责情况:对林州市桂园街道办事处桂园居委会副主任路秀青进行约谈。
十四、安阳市安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07
反映情况:安阳市安阳县安楚路和省道219公路上每天晚上拉沙子、石料的大货车成群结队,每辆车都在200吨左右,车辆噪声非常大,严重影响村民休息。每天夜里从河北方向过来几百辆大货车,路上扬尘很大,车辆过后路上到处都是沙石。不知道交警队和交通局路政队收了这些货车多少好处,不管不查。安楚路和省道219都是前年投资几亿元修建的,这些大货车天天碾压都已经出现了裂缝和沉陷,去年把省界的桥都压塌了。公路污染扬尘、超限超载、车辆沙石抛撒到底该谁管。
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安阳市安阳县安楚路和省道219公路上每天晚上拉沙子、石料的大货车成群结队,每辆车都在200吨左右,车辆噪声非常大,严重影响村民休息,每天夜里从河北方向过来几百辆大货车,路上扬尘很大,车辆过后路上到处都是沙石”问题属实。经查,安阳县安楚路和省道219公路上车流量较大,特别是夜里从河北方向过来的大货车较多,但信访人反映每辆车都在200吨左右不属实。安阳市区划调整后,安阳县没有固定治超站,公路治超以不定期开展交通、公安联合流动执法为主,无法实行24小时工作制,这样使得超限超载车辆就有机可乘,造成省道219和301(安楚路)存在部分超限超载车辆。该县交警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成立了治超联合执法小组,将辖区内治超联合执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严厉查处,并依法进行了处罚。针对道路扬尘问题,县公路局在安楚路和省道219公路两路配备了4辆清扫车、2辆洒水车,采取“人停机不停”的方式不间断清扫、洒水,确保道路扬尘管控达标。
2.关于“不知道交警队和交通局路政队收了这些货车多少好处,不管不查”问题不属实。安阳县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人员在上路执勤时全程佩带音像执法记录仪,不存在收取好处、不管不查现象。
3.关于“安楚路和省道219都是前年投资几亿元修建的,这些大货车天天碾压都已经出现了裂缝和沉陷,去年把省界的桥都压塌了。公路污染扬尘、超限超载、车辆沙石抛撒到底该谁管”问题属实。安楚路和省道219已修建5年,已出现了裂缝和沉陷,安阳县积极向上级申请资金,准备修复道路损害。但“把省界的桥压塌了”问题不属实,在安阳县辖区的国省干线道路中未发现省界桥压塌了的事情。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加大对超载超限、抛撒、流漏,遮盖不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开展责任倒查,对货运源头企业、车辆、驾驶人、车辆所属企业严格落实“一超四罚”。
2.积极筹措资金,在主要路段安装非现场执法设备,运用科技手段,严查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车辆。
3.对道路已经出现的裂缝和沉陷,安阳县积极向上级申请资金,准备修复道路损害。
4.加大机械化清扫和洒水力度,确保道路扬尘管控到位。
问责情况:无
十五、安阳市内黄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1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安阳市内黄县井店镇张王尉村,2017年5月向安阳市环保局反映村委会原主任张关利在任职期间开办开美门厂,在村里有一个厂。在省道303井店镇东500米左右路北有一个厂,两个厂建设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没有农用地审批手续,按照安环攻坚办〔2017〕236号文件规定应纳入“散乱污”企业,不知什么原因,镇政府未将其两处厂房纳入“散乱污”企业名单,查处期间只将村厂里设备转移至井店镇另一个厂,且该厂“两断三清”不到位,没有恢复基本农田原貌进行复耕。在去年“2+26”城市环保督察期间,再次向河南省委环保督察组反映此事,后来由镇政府负责环保工作的陈燕鹏给我们回复,位于该村的厂已清除到位,井店的厂正在办理环评手续而将此事搁下,没有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基础上是否能办理其他手续。直到现在两个厂均未恢复基本农田原貌,井店的厂还在继续生产。该厂内有酸洗、喷漆、烤漆及噪声等污染。请中央环保督察组对镇党委、镇政府相关领导未将占用基本农田的“散乱污”企业纳入“散乱污”企业名单这种行为进行调查。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井店镇张王尉村张关利开办的两个门厂,一个在村内,另一个在省道303井店镇东500米左右路北。两个厂无农用地审批手续属实,占用基本农田不属实,向河南省委环保督察组反映情况属实,井店的厂前段时间生产属实,有酸洗、喷漆、烤漆情况不属实。
2017年10月14日、10月30日,信访人两次向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二环保督察组反映以上两个厂的情况,内黄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办理。
位于张王尉村内的厂已于2017年10月15日按“散乱污”标准进行整改。目前,在原“两断三清”基础上,又对厂房车间进行了拆除。
位于省道303的厂为内黄县井店镇开美门业。内黄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10月24日出具证明,该厂符合井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年10月31日在内黄县发改委备案。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4月16日经内黄县环保局审批(内环建表〔2018〕30号),2018年5月30日委托河南安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验收材料。反映井店的厂还在陆续生产为组织环评验收监测时生产。该厂主要工艺为焊接、折弯,喷漆、烤漆等工序委托外加工,无酸洗、喷漆和烤漆等设备设施。鉴于以上情况,内黄县井店镇政府未将省道S303的厂子纳入“散乱污”名单。
经内黄县国土资源局调查,以上两个门厂属于违法占地,但不占用基本农田。鉴于省道S303的门厂违法占地情况属实,未能办理相关土地流转审批手续,目前,内黄县正在组织对该厂进行拆除。
问责情况:无
十六、安阳市林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33
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茶店镇路家庄村有一个养猪场,苍蝇满天飞,粪便到处流,环境极其恶劣,影响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路家庄村位于林州市茶店镇东部。目前,全村共有畜禽养殖场22家。其中,养猪19家、存栏3843头,养鸡1家、存栏1600余羽,养羊2家、存栏95只,均属于禁养区,部分养殖场存在养殖粪便外排现象,存在苍蝇多、气味难闻的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反映的问题,根据《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林政〔2016〕27号)规定,林州市决定对茶店镇路家庄村禁养区内的22家养殖场进行关闭,确保8月20日之前关闭到位。
问责情况:
1.对茶店镇党委组织委员、包区领导赵敏明进行约谈。
2.给予茶店镇路家庄村党支部书记路建增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