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市场监管局聚焦辖区内农贸市场、各大超市、食杂店等,重点检查其销售节日食品粽子的进货渠道、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要求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台账,杜绝“三无产品”,注意真空包装、散装鲜棕的不同存储温度和保质期限,按照要求进行存储。同时,针对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小作坊等开展重点监督检查,详细核查从业人员健康证、索证索票、环境卫生等情况,对部分布局不合理、设备设施老化、卫生条件不过关等问题,督促管理人员落实整改,全力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检查农贸市场4家,生产企业1家,食品经营单位66家。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