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关区〔2025〕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安阳市北关区柏庄镇范围内,涉及陶家营村、后万金村、前万金村和长青屯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交通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我区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如违反规定进行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0日。
特此公告。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