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北关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研究,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拟征收范围为北关区彰东街道办事处中崇义村部分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四至范围为京港澳高速生态廊道(紫薇大道—文峰大道)段。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4145公顷,其中农用地0.4145公顷(耕地0.2039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等。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交通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11.2万元/亩;青苗补偿费标准:0.2万元/亩。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安政〔2016〕32号)标准进行补偿。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社保安置等途径进行。
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彰东街道办事处办理土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七、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北关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公告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9日。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8日
(联系电话:0372-226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