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政策依据;《动物防疫法》、《河南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
● 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猪、牛、羊、禽
补贴范围: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补贴标准:
强制免疫补助:豫牧医【2019】13号:猪口蹄疫OA二价灭活1.0元/毫升;高致病性禽流感0.3元/毫升;小反刍兽疫0.4元/头份;布鲁氏菌病活苗0.13元/头份。
强制扑杀补助:农办财[2017]35号 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豫牧计[2012]7号) 猪80元/头。
申请程序:柏庄镇及各涉农办事处统计、区汇总上报、市审批
申请材料:畜种饲养量、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数量、防疫工作任务、绩效考评情况
咨询电话:0372-2263598
受理单位:安阳市北关区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每年度3月、8月
联系方式:0372-2263598
● 补贴结果:到位
● 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372-2263608,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依据
《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财办【2017】35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29号)、 《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牧计【2017】58号)、《河南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农〔2018〕64号)、《河南省2020年度动物防疫等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印发2020年安阳市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安农〔2020〕13)号)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