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我局接到发改委关于开展《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后,积极与发改委进行沟通联系,并向其提供我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与发改委联合组织清理与《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对涉及营商环境的现行仍有效实施适用的决定、规定、公告、实施细则、意见等文件进行了清理,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此次清理工作,共清理文件59件,包括规范性文件58件,其他政策文件1件,其中废止的规范性文件5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0件,与新修订的《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0件,保留的规范性文件54件,保留的其他政策文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