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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库原则
(一)规范资金用向
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入库原则
1、村组道路项目:符合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宽度4.5米以下,村内主干道路及入户路;项目资金规模为财政评审金额,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入库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2、产业项目:围绕脱贫目标,成熟一个报备入库一个。
(三)申报范围
1、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含退出村);
2、建档立卡5户(含5户,不含稳定脱贫户)及以上的脱贫攻坚任务较重非贫困村。
(四)入库程序
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区级论证、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省市备案”的程序做好项目申报入库工作。
二、2019年调整完善后项目库建设情况
2019年计划安排项目4个,拟使用区本级行业部门资金106.4万元。
监督电话:
国扶贫办:12317省扶贫办:0371-65919535
市扶贫办:0372-2163701
区扶贫办:0372-2263287 柏 庄 镇:0372-2737059
彰东办事处:0372-2235185 彰北办事处:0372-3363220
电子邮箱:bgqfpb @163.com
北关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