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目标,剔除负面清单和超范围使用项目和资金,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 中、省资金:根据《安阳市财政局 安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的通知》(安财预〔2019〕430号)文件精神,北关区共涉及中、省级资金共计13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4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8万元。
2、市级资金:根据《安阳市财政局 安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预〔2019〕425号)文件精神,北关区涉及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万元。
3、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北关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0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253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优先安排中、省资金。
二是:专项扶贫资金与扶贫项目一一对应,精准对接。
三是:严格按照各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使用文件中明确要求的负面清单项目不安排。
四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优先安排脱贫村项目,优先安排产业项目。
五是: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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