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园区)、柏庄镇:
2020年扶贫资金实施计划已经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批复的内容,如有确需变更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经领导小组批复后,方可变更实施,否则财政不予报账。项目批复后,只要具备实施条件,要加快项目实施,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二、压实领导责任,督促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度。要严格落实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廉政承责任、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责任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村。要做到“三到位、三落实”,即,领导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对象落实、责任落实、目标落实。
三、严肃财经纪律,狠抓项目监管。项目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全程跟踪监测项目建设和资金的运行,督促建设进度,督查资金使用。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对项目的建设计划、实施数量、建设内容、扶持对象、补助标准、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各级在实施前,实施中和完工后要进行公示、公告,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要严格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人管理、转款专用,落实财政报账制,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杜绝报假账的现象,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统计审计,发现问题必须坚决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业务指导,发挥资金效益。区、办两级扶贫部门要加强对扶贫项目的业务指导,确保按时按质量完成建设任务。要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到项目村指导,督促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过硬和顺利实施。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在2020年12月底全部完工,充分发挥效益,让贫困户尽早受益。要建立健全扶贫项目档案,做到所有扶贫项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项目完成后办、镇要及时组织初验,并报区级验收,项目建成后,要加强后续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的管护制度和措施,使建成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监督电话:
国扶贫办:12317
省扶贫办:0371-65919535
市扶贫办:0372-2163701
区扶贫办:0372-2263287
彰东办事处:0372-2235185
彰北办事处:0372-3363220
柏 庄 镇:0372-2737059
电子邮箱:bgqfpb @163.com
北关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