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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姓名办事指南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4-10-21  

一、事项名称

变更姓名

二、实施主体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

三、适用范围

北关区户籍居民

四、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五、事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六、申请条件

(一)、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符合法律要求,不违反公序良俗,理由正当的。

(二)、公民的姓名用字要符合国家《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

(三)、不属于“正在服刑、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以及其它不宜变更”等五种情形的(以下简称五种情形)。

七、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变更户籍信息的书面申请。

八、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审批→办结

九、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咨询电话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电话(附后)

十三、投诉电话

0372-2263630

十四、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五、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单  位                         办公电话

解放路派出所户籍室   5157758

彰北派出所户籍室      5157798

洹北派出所户籍室      5157798

豆腐营派出所户籍室   5118462

曙光路派出所户籍室   5118774

柏庄派出所户籍室      515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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