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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教育局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1-09-29  

一、指导思想

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发热情;示范引领,榜样感召,促进成长;锤炼队伍,改革创新,提高质量。

二、评选原则

1.面向全体、倾向一线、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2.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评选流程

1.召开全体会,宣读文件精神。明确奖项级别、分配名额、申报时间、限制条件等注意事项。

2.纪检部门全程参与,从评委库随机抽取评委,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工作小组。

3.拟订评审办法,并告之单位全体人员。

4.个人自评、申报。

5.评审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6.评审小组对申报人材料按照评审办法进行量化、积分、排序。

7.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核准评审结果。

8.评审结果公示3-7日。

9.按规定时间上报相关部门。

四、评选内容

1.中小学先进集体

2.中小学先进个人

五、评选范围

1.区教育局分管或从事德育工作的行政干部或德育研究的工作人员;学校分管或从事学生工作的在岗德育工作者;中小学在校所有学生。

2.区属中小学各级集体。

3.近三年内获得同等荣誉及以上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附件:1. 北关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2. 北关区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3. 北关区中小学优秀少先队集体、优秀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员评选办法

          4. 北关区中小学家长学校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书香家庭、教子有方好家长、教子有方好征文、阅读之星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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