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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北关区中小学家长学校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书香家庭、教子有方好家长、教子有方好征文、阅读之星评选办法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1-09-29  

一、指导思想

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注重家庭  注重家教  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激发家教工作者的热情,促进北关区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评选原则

1、评选工作要面向全体、倾向一线、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2、评选过程要公开、公正。

3、评选流程要严密规范,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量化积分、上会研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等。

三、评选内容

(一)中小学优秀家长学校集体

1、评选范围

全区所有家长学校。

2、评选条件

(1)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2)家长学校纳入学校整体规划,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家长学校工作。家长学校领导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家长委员会机构健全,有工作制度,有活动记录。

(3)家长学校有办学经费,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有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名单包含五老人员),有教师培训记录, 经培训获证的分别达1-3人。

(4)建有校级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每学期有活动稿件刊登在“河南省家庭教育云平台—当代家教360”或《书香家庭 亲子共读通讯》。

(5)家长学校每学期都有详细授课计划,授课教案或讲稿,授课记录。有家长学校教师考核制度,考核记录。每年有表彰家庭教育先进。有家庭教育研究专题,有记录,有研究成果

(6)家长学校到课率85%以上,见签到表。每学期授课3-4次,学校领导带头授课,教学质量高,见家长反馈意见表。家长期末考核合格率在90%以上,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达80%以上。

(7)家长学校对学校整体工作推动明显,见具体案例。家长学校有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典型案例,有转变家长观念、转化后进学生或帮扶问题孩子的案例。

(二)家长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

(1)全区所有家长学校教师。

(2)近三年内获得同等荣誉及以上称号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评选条件

(1)热心家长学校工作,积极为家长学校授课,开学初制定可行的授课计划,能较好地完成家长学校授课任务,认真做好授课记录和家长听课考勤。

(2)认真备课讲课,不断提高授课水平,有被大家公认水平较高的授课教案。

(3)积极进行家庭教育个别指导,主动进行家教咨询,收集整理家教咨询案例。

(4)注意总结家长学校授课、家教咨询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水平,撰写水平较高的家庭教育文章。

(5)区级优秀家长学校教师候选人应突出政治标准,原则上应在近3年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三)书香家庭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

(1)全区所有中小学生家庭。

(2)近三年内获得同等荣誉及以上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均喜欢读书,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家长和孩子能共同拟定读书计划,按计划读书。家长能教育并引导孩子多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家庭有固定的读书时间与场所,家庭读书活动能做到坚持不懈。

(2)家长能鼓励并督促孩子写读书笔记或做读书摘录,引导孩子在读书中思考人生,认识世界,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家庭成员爱书好学,有一定家庭文化投入,有较好的文化知识素养,家庭书香氛围浓郁,拥有“家庭藏书屋” 或“ 家庭书架”,有一定的藏书量,有一定数量的适合孩子阅读的课外读物。

(3)能利用家庭藏书,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亲子共读活动。

(4)家庭成员读有所获,尤其对孩子在品德修养、教育成长等方面有较好的影响。

(5)家长经常利用周末或节假日带孩子到书店或图书馆买书、看书,让读书成为一种休闲时尚,成为家庭成员的一种生活方式。

(6)孩子品行表现良好,学业优良。有作品在各级各类杂志刊物上发表或在各级各类读书竞赛中获奖的优先考虑。

(四)教子有方好家长评选

1、评选范围

(1)全区所有学生家长。

(2)近三年内获得同等荣誉及以上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评选条件

(1)真正关心爱护孩子,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与孩子平等交流。

(2)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关注孩子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用丰富有效的教育手段促进孩子的健康发展。

(3)尽可能地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使孩子能够在舒适、温馨的氛围中健康快乐成长。

(4)能够正确认识家校责任,经常与学校保持沟通联系,尊重教师,积极参与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关心学校发展并积极建言献策;支持家长委员会工作,认真参加家长学校的各项培训或活动,得到学校好评。

(5)在孩子面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言谈举止得体,模范遵守道德规范,在为人处事方面做孩子的表率。

(五)教子有方好征文评选

1、评选范围

(1)全区所有学生家长。

(2)近三年内获得同等荣誉及以上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评选条件

(1)征文内容要围绕“立德树人”这一主题来写,总结自己在家庭教育中的典型经验。

(2)征文原则上突出1-2个重点,而且要联系自己教育孩子的实际事例。

(3)征文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字数2000字左右。

(六)阅读之星评选

1、评选范围

(1)全区所有中小学生。

(2)近三年内获得同等荣誉及以上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浓厚的阅读兴趣,能在班级、学校、家庭中,影响带动其他学生或家长参与读书活动。
    (2)积极参加省、市(县、区)、学校组织的“书香家庭亲子共读”活动,能按照省活动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书目多读书、读好书,经常在学校阅览室、班级图书角借阅书籍。
    (3)有较广的阅读视野,阅读量大,一学年的课外阅读总量达到一定水平。一般低年级不少于1万字,中年级不少于10万字,高年级不少于30万字,七、八年级不少于50万字,并常写“读书摘记”或读后感。
  一学年课外阅读书量和心得数量参考标准:

北关区中小学家长学校先进集体_01_副本.jpg

(4)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读书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秀,能在全班起模范带头作用。

(5)每年有一定的购书计划。(每年购书不少于30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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