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政府>救灾领域
救灾款物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1-09-29  


1、建立健全救灾款物储存制度。救灾款物要纳入专户,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发放时应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准确,账款、物相符。

2、救灾款物的申请。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各地通过自身努力确实难以解决时,可以向上级提出救灾款物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必须如实说明灾害损失程度,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救灾措施,下一步救灾工作存在的困难以及所需救灾款物的数额。

   



【打印本页】 页面分享: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