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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北办事处洪灾后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月活动 实 施 方 案
发布单位: 彰北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1-07-31  

为全力做好全办洪灾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我办决定8月份在全办农村开展洪灾后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时间安排

8月1日-8月31日,共1个月时间。

二、阶段划分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1日-8月5日)。各村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和措施,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专门组织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组建专项整治队伍,全程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集中整治月活动。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抽调3-5人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抓好整治月活动的具体落实。

(二)全面实施阶段(8月5日—8月22日)。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逐一抓好落实,清理积存垃圾、淤泥、污水、人畜粪便、动物尸体、废弃物等,整治畅通道路,及时开展村庄环境消杀和除“四害”活动,确保“大灾后无大疫”。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23日-31日)。8月25日前各村将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办事处农业办。办事处农业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专项整治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三、专项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全办所有受灾村庄、道路和水体周边。包括清理村庄内外、房前屋后垃圾、淤泥、污水、杂物、人畜粪便、动物尸体,树林内、田间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杂物,庭院内外废弃物、淤泥、污水,村内外桥梁、涵洞周边垃圾、淤泥,域内高速、铁路、国道、省道、县乡交通干道沿线两侧垃圾、淤泥,学校、医院、乡镇政府所在地、集市等周边积存垃圾、淤泥、污水、杂物和白色污染物,清理拆除村内非垃圾存在点及有碍观瞻的残垣断壁等,通过专项整治,恢复实现乡村“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和各类交通沿线“一眼净”目标。

四、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重点村庄、道路及公共场所

    1.重点村庄。重点对安阳河沿线、御路沟、漳涧沟等沿线等受灾村庄、人居环境示范村、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农业园区村周边等重点村庄开展灾后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协调组织各村保洁人员、公益岗位保洁人员、志愿者队伍、村民群众等,对村内因洪水退去后搁浅的粪污、塑料制品、动物尸体、树枝、家具、泡沫板、农作物、杂草、破衣烂裳、瓶瓶罐罐等洪水飘浮物进行清理清扫;对村内受雨水浸泡后的弱电线路、入地线路进行专门检测、维修、捆绑加固和分线整理,既不碍村庄美观,又无安全隐患;对村内倒塌的空心宅院、残垣断壁进行修缮维护。引导群众及时拆除危房,清理私搭乱建,治理残垣断壁,避免次生灾害发生。积极开展村庄绿化、一宅变“四园”(游园、菜园、果园、花园)等活动进行村庄美化;对村头村尾村周围、村内小树林、村内绿化带、农户房屋墙缝间、村内排水沟内(下水道或窨井)、田边地头、河塘沟渠岸边等区域,洪水过后的各类残留物进行逐处清理。

2.村内道路。对村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道路集中开展清积水、清淤泥、清杂物活动,确保村内道路畅通和村民出行安全,保证村内路面及两侧无坑槽、无垃圾、无杂物、无淤泥,无违章设施,无车辆乱停乱放。对尚未硬化的村内道路,要采取先排水、后清淤、再清理垃圾杂物和洪水飘浮物的办法进行道路疏通处理。对具备条件的村庄,可以按照今年《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户户通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背街小巷硬化工作的通知》,落实硬化整治工作。根据地势位置,适合水泥硬化的抓紧落实施工,适合废砖石料硬化的路段组织进场施工作业。

3.乡村农户庭院。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及时组织引导各农户开展庭院整治活动。一是清扫滞留在庭院内的积水。对部分积水严重的庭院要统一使用水泵进行抽排,保证各类家具、粮食和生活用品不被洪水浸泡。二是清理铲除庭院淤泥和沉淀泥沙。院墙内外、院内台阶、门庭地面等处,洪水消退后沉淀的淤泥和沙土全部进行清理清除。三是清理垃圾杂物。洪水退后各类飘浮物,尤其是粪污、杂草、白色垃圾、树上屋顶吹落的各种残留物等,进行彻底清扫。四是整理庭容户貌。对庭院内花草树木统一进行修剪,对污损的墙面进行修补,对院内各类线路进行固定和整理,对客厅、厨房、厕所、杂物间、储藏室等进行清洁、消毒,统一规整和摆放。

4.乡村公共场所。农村受灾的农贸市场、集市、文化广场、健身场所、便民超市、卫生院(室)、公共厕所、游乐场、学校、饭店、车站等场所,人员流动多、管理难度大。要重点开展“六清六到位”行动,即清积水,引流疏浚到位。保证主要活动场所无积水,下水道及污水管网畅通无阻;清杂物,主要道路疏通到位。有碍交通安全和隐患的石块、冲毁树木、家具、农作物秸杆等进行清运和转移,有大面积泥沙、石块和树木的,要动用大型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清理,及时疏通道路;清淤泥,所有硬化地面清洗到位。公共场所内的硬化地面上淤泥、浮土、泥沙等进行集中清理和冲洗,保证群众正常出行和各类车辆通行;清广告牌匾及悬挂物,市容环貌整治到位。对狂风暴雨中受损的广告牌匾、标语横幅、倒伏的绿化树、文化墙、脱落的宣传标语、破损的文化橱窗以及悬挂在电线、树枝和各类栏杆上的塑料纸、破布条、树枝杂物等进行清理整治;清滞留车辆、设备,公共秩序维护到位。对于长时间滞留在公共场所内的机动车辆、三轮车、临时摊点、中型大型设备,及时协调交通、城管部门进行清理清移,不影响公共场所的正常活动;清理各类垃圾污染物,长效保洁机制恢复到位。洪水过后飘流过来的生产生活垃圾、畜禽粪污以及洪水消退后的残留物全面进行清理清运,恢复保持12小时动态保洁和日常卫生清扫活动。

(二)交通干道沿线、通往景区道路沿途

1.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一是清理道路两侧倒伏树木、电线杆以及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类标语牌匾。二是清理路面洪水漫浸后留下的沙土及淤泥。三是清理沿途石块树枝、生活垃圾、杂草杂物和农作物秸秆。四是修缮被洪水冲毁的道路路基、路面以及两侧排水沟、路肩、路灯等道路基础设施。

  2.高铁、高速、铁路道路两侧。及时清理高速、铁路两侧倾斜树木、电线杆和广告牌匾,对脱落、损毁的大型广告标语牌,及时联系广告公司进行维修更换。全面清除洪水退去后缠绕在桥梁、铁道路基、高铁桥墩、高速护栏等处的杂草、杂物、树枝等残留物。确保道路两侧控制线内无建筑垃圾,无生活垃圾,无秸秆粪堆,无柴草杂物,无影响列车通行的障碍物。

(三)受灾村庄如厕和粪污处理。一是对已改户厕进行再摸排,拉网式全面排查因灾损毁厕所,重点查看化粪池是否漂浮、沉降或破损,是否变形导致串水、渗漏,结合灾后重建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二是引导群众清洁厕屋卫生,规范物品摆放,及时清理废弃物,保持厕屋干净整洁。三是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可搭建临时厕所解决群众如厕问题,搭建的临时厕所要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远离水源至少30米以上,粪池应做到不渗不漏。四是组织人员对化粪池粪污进行集中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发生满溢的,要对化粪池周边进行消杀,铲除病媒滋生环境,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四)广泛开展消杀活动。广泛开展村庄环境消杀和除“四害”活动,尤其是经过洪水浸泡过的学校、医院、广场、农贸市场、超市、车站等公共场所以及农户庭院、卫生间、厨房、生产车间、养殖场进行消毒处理,铲除病媒滋生环境,从源头上预防疫病传播,确保“大灾后无大疫”。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村要统一思想,高度负责,切实把集中整治月活动作为一项惠民和民心工程来抓。各村要全面掌握辖区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洪水退到哪里,环境清理和消毒工作就做到哪里,对水淹地区厕所、垃圾点等地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对清理出的垃圾和动物尸体进行集中收集,定点处理。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利用村里大喇叭、微信、抖音、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村“两委”干部要靠前指挥,党员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村民在洪水消退后积极、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向群众宣传灾后卫生防疫知识,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灾后食品安全、饮水卫生知识,使广大群众掌握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增强灾后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防止传染病疫情发生。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办农业办、党政办、土地办、社会事业办、文明办、城管办、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集中整治”的方针,坚持“整体启动,突出重点”的原则,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活动达到如期效果。

(四)强化督导,确保效果。专项整治月活动期间,办事处农业办将不间断指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全面督导检查各村(社区)整治进展情况。活动月结束后,办事处农业办将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督导检查验收结果进行全办通报。对整治不力、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的村(社区)给予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将实行约谈、问责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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