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备案
1.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2.实施主体:安阳市北关区应急管理局
3.事项编码(业务办理项编码):TE410503YJGL0000014411025107W0002
4.设定依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三条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审批和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5.申请条件:生产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经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6.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清单及材料内容真实性承诺书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申请书(第三类)
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4、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5、营业执照
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7.收费信息:不收费
8.办理流程:(1)收件;(2)受理;(3)审核;(4)决定;(5)送达。
9.办理时限:承诺时限 1 个工作日,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说明:办理时限不含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10.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
11.纸质申请材料收取方式:窗口收取(√) 邮寄收取()
12.纸质申请材料邮递的收件人信息:
13.办理结果名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14.办理结果获取方式:窗口领取(√) 邮寄(√) 电子证照下载( )
15.结果获取说明: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受理回执单前来大厅发证窗口领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16.办理地点:安阳市北关区解放大道174号(解放大道与县中街交叉口东北角) 北关区市民之家二楼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
17.交通指引:市内乘坐公交车到市妇幼保健院站下车向东100米路北。
18.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19.咨询电话:0372-2263627
20.投诉电话:0372-3363683
21.查询办理网址:http://aybg.hn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