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海清等代表:
您好!您在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永明路北头路西“口袋”花园设置公厕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永明路北头路西绿地规划用地性质大多为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体育场馆用地,我区为提高城市形象,在项目未入驻前,租用村民土地为该地块进行了临时绿化,如有项目按照用地规划性质入驻该地块,临时绿化将用作其他项目,目前该地块不宜建设公厕,该临时绿化地块周边100米内有中华路公厕(中华路万金渠北),洹滨南路公厕(永明路与洹滨南路东侧)两座公厕,下步我们在公厕规划时优先考虑在该绿地周边增加公厕建设规划。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