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校:
2020年12月,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规则》在我区中小学校全面落地、顺利实施,现就有关学习贯彻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清重大意义。教育惩戒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教育领域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关系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教育战略,关系到推进教育公平、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好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目标。全区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规则》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与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科学组织实施。
二、广泛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教育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职责,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是学校、教师正常实施教育管理的重要方面。区属各中小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对《规则》法治精神、教育原则、执行方法的解读,组织教育专家和教学名师向社会宣讲,形成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共识,争取家长乃至全社会对教育惩戒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有效实施。区属各学校要根据《规则》对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明确教育惩戒的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建立学生或家长对教育惩戒决定不服提起复核申请的受理机制。同时,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支持,妥善协调处理相关纠纷,强化师生安全保障,营造和谐校园氛围。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学校学习贯彻《规则》的督促、指导和检查。
四、具体要求。
1.要充分利用教职工大会、理论学习、师德教育、教师培训、校本研修等方式以及新媒体平台开展《规则》学习培训,通过专家辅导、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准确理解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提高学校、教师的教育管理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使广大教师对教育惩戒会用善用、敢用真用。区属各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将《规则》精神和要求传达宣传到位,确保每位教师、每个家庭知晓《规则》内容,力争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2.要注重实施教育惩戒的程序正当性,注重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原则,注重育人效果,坚持育人为本,切实达到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目的。以程序规范行为,防止实践中个别教师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与教育惩戒实施混淆,杜绝超标超限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红线”,引导广大教师规范从教行为、把握惩戒尺度,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注重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明确家长在教育惩戒实施中的参与权、监督权,督促家长履行对子女教育的主体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学校、教师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探索《规则》实施所需的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等各种制度,健全教育惩戒实施和监管、救济的工作机制等。
区属各学校将学习贯彻《规则》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10日前报区教育局人事股。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