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力量,压紧压实责任,定期督促调度,将低收入人口摸排、监测、救助帮扶工作作为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和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确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二是通过日常走访、随机调查、数据对比等形式,对已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或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符合救助条件,则立即启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确认、待遇发放等救助工作。三是在监测预警范围内的低收入人口如需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小额临时救助的,应授权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经街道(镇)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如需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的,由街道(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或政务服务“一门受理”窗口将求助信息分类推送至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由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根据职责提供相应救助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