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招录人员岗前培训补贴
一、政策依据
1.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 号);
2.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 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2 号);
3.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 意见(豫政〔2020〕14 号)。
二、适用对象
组织新招用“五类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的企业,给予职 业培训补贴。
三、政策标准
补贴标准参照就业技能培训相应补贴标准的 80%确定。企业新录用人员参加岗前集中培训 24 个学时以上的,给予企业每人 300 元补贴。列入年度补贴目录 A 类、B 类职业(工种)的,培训补贴标准分别上浮 20%、10%。
四、申请材料
1. 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
2. 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
3. “五类证书”复印件(证书信息能在网上查询的不再 提供,下同);
4. 垫付培训补贴协议或代领协议;
5. 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五、办理流程
1. 申请。培训结束后,由企业将材料报送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 受理初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受理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3. 审核公示。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审核无误后,进行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4. 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补贴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