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因户口转移到北关区,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到村填写《关系转移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材料进行审核,上报区城乡养老保险中心。
3、区城乡养老保险中心对申请人员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将打印《关系转移接受函》。
4、该人员持《关系转移接收函》去原所在区城乡养老保险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5、该人员持回执《个人账户明细表》送回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