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国外出生6周岁以下)
二、实施主体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
三、适用范围
父亲或母亲户籍在北关区的婴儿
四、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五、事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六、申请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人员,在国外所生小孩回豫落户。
七、办理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出生医学证明
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监护关系作证材料
亲子关系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八、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审批→办结
九、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十、法定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咨询电话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电话(附后)
十三、投诉电话
0372-2263630
十四、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五、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单 位 办公电话
解放路派出所户籍室 5157758
彰北派出所户籍室 5157798
洹北派出所户籍室 5157798
豆腐营派出所户籍室 5118462
曙光路派出所户籍室 5118774
柏庄派出所户籍室 515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