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监护人陪同)
二、实施主体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
三、适用范围
北关区户籍居民
四、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五、事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六、申请条件
(一)、年满16周岁的,由本人申领
(二)、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七、办理材料
居民户口簿
八、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审批→办结
九、承诺办理时限
40日
十、法定办理时限
60日
十一、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免费
十二、咨询电话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电话(附后)
十三、投诉电话
0372-2263630
十四、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五、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单 位 办公电话
解放路派出所户籍室 5157758
彰北派出所户籍室 5157798
洹北派出所户籍室 5157798
豆腐营派出所户籍室 5118462
曙光路派出所户籍室 5118774
柏庄派出所户籍室 515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