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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报告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1-05-08  

当事人:柏庄镇北街村第三卫生室(地址;柏庄镇辛店北街村35号;负责人;张海港;性别:男;民族:汉;身份证号:410522XXXXXXXX4434;联系电话:138XXXX682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41052077341052217D6002

案件来源:有关部门移送的

受理时间:2021-04-22

案情摘要:2021年04月22日,安阳市北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接北关区检察院移交有群众举报后,对位于柏庄镇辛店北街村35号的柏庄镇北街村第三卫生室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卫生室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口腔科"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为"内科",但是该卫生室门口灯箱上写有"牙科"字样,进到该卫生室见到该卫生室南北两间治疗室内分别有一台牙科综合治疗机。北侧治疗室南侧的壁柜内放有多种牙科模具。)

 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建议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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