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安阳北关朝霞医院,联系电话:150****6981,法定代表人:吕秀君,性别:男,民族: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410**********83210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003-641050317A1002。
地址:北关人民大道与朝霞路交叉口
本机关依法查明2021年8月17日安阳市北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所对安阳北关朝霞医院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住院部输液大厅里有一名患者因人工流产术后正在输液。为进一步调查取证,对该院妇科医生陈伟丽、护士刘凌云进行了询问调查。经过调查核实,该患者叫陈蕊,在家中尿检测阳性意外怀孕,本人因为疫情打了疫苗,想做人工流产,2021年8月17日上午9时左右,陈蕊到安阳北关朝霞医院就诊,由妇科医生陈伟丽接诊并为其实施了人工流产,术后在住院部输液大厅护士刘凌云为其输了一瓶5%葡萄糖液体,医院收取治疗费800元.
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录1页;2、卫生监督意见书1页;3、陈伟丽《询问笔录》1份共2页;4、刘凌云《询问笔录》1份1页;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1页;6、法定代表人吕秀君案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共计2页;7、郭芸芸身份证复印件1页;8、陈伟丽执业证书复印件1页;9、手术治疗费收据复印件1页为证。
你(单位)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参照《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专项技术管理部分,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执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除急诊和急救外,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三千元以下;(二)给患者造成伤害 该单位的违法表现情形为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800元,决定予以你(单位)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安阳永安支行。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安阳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或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安阳市北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
2021年 9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