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 年产2100台隔爆型三相异步振动电机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阳市北关区创业大道西段路北(六寺路) |
建设单位 | 安阳豫北电机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新乡市天之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安阳市北关区创业大道西段路北(六寺路),建设年产2100台隔爆型三相异步振动电机,总投资3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1)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为切割过程产生的烟尘,评价建议切割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治理,颗粒物预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和《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中附件3“安阳市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企业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3要求和厂房车间产尘点周边1米处(车间封闭并安装顶吸的为车间门口)颗粒物浓度小于2mg/m3的要求。(2)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经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固体废弃物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润滑油,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废切削液、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372-2228662(兼传真) 通讯地址:安阳市机场南路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北关分局 邮编:45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