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 年产300套风电叶片制造项目(二期) |
建设地点 | 安阳市北关区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原路北段路东 |
建设单位 |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河南万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址位于安阳市北关区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原路北段路东,总投资19000万元,在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建设二期生产车间,全厂占地面积2.4万m2,主要包括配件车间、成品车间、铺层车间等。建设完成后本次变更项目可实现年产风电叶片15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打磨、打孔粉尘,铺层车间刷脱模剂、树脂灌注固化、胶粘合模有机废气,配件车间有机废气。切割、打磨、打孔粉尘配半封闭式集尘罩收集粉尘,并通过移动式软管连接到中央集尘系统,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铺层车间、配件车间有机废气通过车间集气分别连接至UV光氧等离子一体机处理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过要求处理后,项目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运营期,模具采用加热水进行固化,为间接加热,水循环系统定期补加,无废水产生。全厂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本次项目二期变更不增加生活污水。 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为各类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值约为70-90dB(A)。经基础减振,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玻璃纤维布,废边角料,水性漆、聚氨酯胶衣、胶粘剂废包装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辊涂过程产生的涂料渣,树脂、固化剂废包装桶,项目使用聚氨酯胶衣、胶粘剂产生的废塑料包装袋及环保设备产生的废UV灯管厂内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及生活固废均合理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372-2228662(兼传真) 通讯地址:安阳市机场南路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北关分局 邮编:45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