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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综〔2019〕46号)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19-11-15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民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民政局;

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结合河南实际,我们重新制定了《河南省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河南省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民政厅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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