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关区制定《北关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将“路长制”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定的依据内容。实行“巡查-处置-督查-通报”四步工作流程,各级路长按照责任分工台账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或报告路长办公室;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路长制办公室适时开展督查,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在辖区主要农村公路显眼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管理路段、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