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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北卫消罚〔2022〕1号)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2-04-26  

被处罚人:安阳康民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侯常希,性别:男,民族: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410***********325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2MA46NHWC3E,联系电话:139****5208。

地 址:安阳市北关区永安西街天域国际小区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经营的消毒产品“千鼎百盛脚气克星”存在说明书不符合规范,命名中含有疾病的名称,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不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录1页;2、卫生监督意见书1页;3、员工王红丽《询问笔录》1份共3页;法定代表人侯常希《询问笔录》1份共2页;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页;5、法定代表人侯常希身份证复印件1页;6、王红丽身份证复印件1页;7、购进单位安阳恩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页;8、脚气克星产品销售清单复印件1页;9、安阳市北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照片1份共3页,10、现场查处过程中脚气克星不同角度照片打印件1份共3页为证。

你单位经营的消毒产品“千鼎百盛脚气克星”存在说明书不符合规范,命名中含有疾病的名称,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不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健康相关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产品型号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但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文字。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现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安阳市北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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