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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报告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2-05-30  


当事人:柏庄镇东街村第一卫生室(地址:辛店集南街门口路西;负责人:贾爱平;性别:男;民族:汉;身份证号:410522XXXXXXXX441X;联系电话:139XXXX425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41052025741052212D6001

案件来源:社会举报的

受理时间:2022-05-13 15:17

案情摘要:2022年05月13日,安阳市北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员接群众举报后,对位于辛店集南街门口路西的柏庄镇东街村第一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在该卫生室治疗室的药品柜的第二层存放的84消毒液有效期自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4日。

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建议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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