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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2-05-11  

各街道办事处、柏庄镇,区直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安阳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规范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际,经审定,现公布区级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名单,见附件。

附件:北关区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名单.pdf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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