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柏庄镇,区直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安阳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规范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际,经审定,现公布区级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名单,见附件。
附件:北关区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名单.pdf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