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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我叫李海军是一名退役军人在2020年11月份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给我们退役军人推出了一项政策可以补交当兵这几年的养老计划,当时我就去我们安阳市北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了名但我是没交钱,后来我们单位改制给我们补交以前的养老保险计划时发现退役军人事务局把我以前当兵三年的养老计划给撤销成无计划了,导致我们单位没发给我补交这三年的养老计划。后来我就一直去找退役军人事务局反应这问题一直没给解决,在我们区有好几个都是这样的问题,直到现在经过我们不歇的努力才把我们的养老计划给恢复了,但是要我交这三年的滞纳金,本身我这三年是有计划是不用交滞纳金的,但是现在安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社保局互相推脱无勇于担当去给我们解决问题。所以恳请相关部门和领导给于我们关注要求相关部门成立协调组免去我们的滞纳金保障我们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提交时间:2024/07/22
办理结果:
201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安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10部门成立了安阳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领导专班(以下简称:专班),专班由安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2019年10月,全市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开始接收办理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北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社会保障中心无解决滞纳金权限,应由专班负责协调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予以解决,我区将积极向专班协调反映该问题。
承办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理时间:2024/07/22
问题内容:
柏庄镇靳小庄村2018年厕所改造后厕所改造资金至今未兑付到位。每户补500元左右,至2O24年7月份不没有给,我邻村的村庄前几年就发了。我合政府部门打电话说,政府部门没有钱,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给,政府部门的回答,我们不能容忍,请中央督察组,尽快解决,让老百姓有个的回答。
提交时间:2024/07/22
办理结果:
柏庄镇靳小庄村自2018年以来共改造三格式厕所164户(包括室外改造和室内改造),其中,室外改造(由安阳琴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建设)164户经验收合格后厕所改造资金已兑付到位,室内改造(由农户自己负责建设)95户验收合格,厕所改造资金未兑付,反映人反映问题属实。2018年以来,柏庄镇经过多方努力已支付靳小庄村室外厕所改造资金13.1万元,室内厕所改造资金5.84万元,待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发放。
承办单位:柏庄镇政府
办理时间:2024/07/22
问题内容:
2023年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实施城中村改造工程,2023年12月因拖欠工程款项导致停工,现在村里道路已全部被挖开,露出土地,晴天刮风尘土飞扬,污染天气,影响老百姓健康,雨天泥泞不堪无法出行。下水道堵塞,因施工饮用水管裸露,三天两头停水,饮用水管道泥土沙粒多,无法饮用影响老百姓健康。多次向便民服务热线反映,均以近期复工来搪塞。请上级部门尽快查实情况,查明专用改造款项去处,尽快复工,还老百姓一个健康幸福美满的西漳涧村!
提交时间:2024/07/06
办理结果:
西漳涧城市更新项目原计划投资1.2亿元,对村内建筑立面、道路、雨水、污水、电力、给水管网等进行改造,经过公开招标,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七局有限公司)中标,2023年8月开工建设,在完成部分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后,因资金问题,于2024年1月停工。项目停工后,经多次与中建七局有限公司沟通,均未达成复工一致意见,目前,中建七局有限公司正在办理退场清算手续。经区城建指挥部研究,决定由西漳涧村村委会自筹资金进行后续建设,现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新的施工单位,并于2024年7月10日正式进场施工,预计2024年10月底可完成改造施工。
承办单位:彰北街道办事处
办理时间:2024/07/06
问题内容:
孩子上学对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事,眼看着孩子到入学年龄了,却无法就近入学,真是愁坏了家人。之所以无法上学,是因为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房子已经买了7年多了,这个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安阳市北关区彰东街道小营片区,上城嘉景小区、上城北郡小区、上城一品和上城领域小区,是政府规划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据说是因为房地产商地下车位规划问题,开发公司安阳市万州置业有限公司与政府协调沟通不到位,导致小区几百户业主迟迟办不了《不动产证》,小孩入学受严重影响。希望政府工作人员能与业主联系,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加快房产证的办理,能让孩子早日入学
提交时间:2024/06/12
办理结果:
经调查,反映人购买的是上城嘉景小区住房,该小区目前已建成使用,反映人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款发票等手续,但因其他原因目前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担心影响孩子入学。对此情况,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告知反映人我区相关招生政策,购房者凭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交款发票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申请办理购房落户手续。招生工作开始后,家长可持房产与户籍证明(房产与户籍一致),到小区所属学区学校报名。
承办单位:区教育局
办理时间:2024/06/12
问题内容:
你好,我在安阳万雅国际商贸城里面上班,我们市场安装的二轮、三轮电动车插座,充电收费超级贵。在这工作,难免要充电。我的电动车是60V20安的,就是没有一点点电充满容量也就1度电,收费竟然高达3元,电动车没电状态下,在安阳其他小区充电一般也就0.5~0.8元(几毛钱)可以完全充满,希望领导能督导治理不合理收费。
提交时间:2024/06/11
办理结果:
经调查,2022年11月,安阳苏氏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与安阳万雅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十年的充电设施建设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在安阳万雅国际商贸城一期,建设充电设施变压器1-3台,充电桩4-18台,共40个充电车位,分三期投建,每期4-6台充电桩,电量按照安阳苏氏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充电设施安装的独立电表所显示的实际消耗电量计算。电动车在充电桩上充电时,除支付电费外,还应缴纳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在不高于当地政府规定的价格内由安阳苏氏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自主决定。安阳苏氏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为方便安阳万雅国际商贸城广大商户电动车充电,设置了万雅智能充电桩,电动车充电无论功率大小均按1.0元/度的成本价收费,充满约用1至3度电,因此采用扫码预授1元、3元、5元,充满自动关停后据实结算,余额原路返回。经多方调查,商业用电约0.86元/度,其他同类型公司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约1.2元/度。反映人反映的电动车每度电收费3元的情况不属实。
承办单位:柏庄镇政府
办理时间:2024/06/11
问题内容:
中央出台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给了基层人员努力工作的动力,但是北关区的社区工作人员已经三个月不发工资,在编人员不仅工资按时发放,绩效也每月随工资发放到位。三个月不发工资,让这些干着最脏最累的基层工作人员如何生活?
提交时间:2024/05/11
办理结果:
经调查,我区社区干部工资采取错月发放,因4月补发保险导致欠发1个月工资,截至目前,社区干部工资已发至2月份。我区正在积极筹措资金,社区干部工资将陆续发放,5月底前发放3月份工资,6月底前发放4月份工资,7月底前发放5-6月份工资。下一步,我区将完善相关工作报批手续,积极协调资金到位,确保社区干部的工资发放到位。
承办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办理时间:2024/05/11
问题内容:
爱人部队现在有有一个政策,关于未随军未就业军属补贴需要开具失业证,但是经查询发现就业状态与2023年9月被更改,但本人无工作也没有登记过就业,我的信息被私自更改,并且导致我现在无法申请失业证明,符合条件却无法享受部队相关政策补贴。去社区开具无收入证明,被拒绝说无法证明工作状态,但本人社保可显示未缴纳状态,社区说社保不能作为证明依据,但我的就业信息被私自更改,本人并不知情,没有相关部门表示更改依据的相关文件,现已找多方,比如社区、街道办、北关区、市民之家都无法帮助解决。给军人家庭带来困扰,跑了多次多天都没有办成且各方推诿敷衍了事。且这项政策有具体材料结局截止时间现已接近截止时间确认没有地方可给予证明也没有给解决相应问题,浪费精力浪费时间。身心俱疲。求助!到底怎么样才可以给我解决问题!
提交时间:2024/05/01
办理结果:
通过反映人和安阳市鼎泰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材料,以及对反映人社保参保和缴费情况查询,豆腐营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对其进行了失业登记,失业时间为2022年8月,因系统原因无法将系统中失业时间更改为2022年8月,豆腐营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已对该情况出具了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现反映人已取走证明。
承办单位:豆腐营街道办事处
办理时间:2024/05/01
问题内容:
本人于2024年1月9日于河南圆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参加培训并入职,因不太适应该工作和完成学业的需求,于2月初向公司提离职,2月份刚好赶上过年,过年期间公司因考虑我是新员工故给予放假,本人2月份除公司给放的假并未请假,离职时我询问2月份如何给我核算工资,被口头告知会按整月发放,当时我的组长也在场。该公司25号发工资,昨天收到1800元工资,该公司底薪2300,全勤200,新人前三个月还有补助(会按照300,300,400发放),按之前承诺的应该发放2800元。1月份工资条有明细,2月份的工资条只有工资总额没有明细,故不知道怎么核算的。和我同批入职的另一个员工2月份工作了6天,发放了918.75的工资,本人对工资情况存在质疑,并正处于资金困难时期,希望可以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提交时间:2024/04/22
办理结果:
经北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调处理,河南圆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已将反映人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2月29日的工资全部结清。
承办单位:区人社局
办理时间:2024/04/22
问题内容:
亲爱的领导,北关区建业世和府今年6月份交房,可是年已过完,迟迟不开工,又要进入停工状态了嘛,安阳600多户家庭,上千人还等着回家啊,买房子交的钱呢,都是人民血汗钱呀,哪里去了,房子竣不了工,我们房贷还要还,这叫理啊,希望政府多多重视,关注民生啊,群里一些人都觉得活着没意思了,被坑这么狠,没人给做主啊
提交时间:2024/03/19
办理结果:
为有效做好建业世和府风险防范化解相关工作,我区成立了建业房地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建业工作组),每周召集建业房地产项目方召开例会,研究施工方案,强化资金监管,并定期与业主群众沟通施工进度。经我区建业工作组与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沟通协调,该项目已于2024年2月26日开始复工,并于3月10日完成全面复工,目前,总施工进度达67%,主体已全部封顶,二次结构完成86%,外墙涂料施工已完成50%,门窗安装已完成20%,计划于2024年9月份达到交付条件。下一步,我区建业工作组将加快协调建设资金,聚焦项目遗留问题,持续督导施工进度,确保按时交房。
承办单位:区住建局
办理时间:2024/03/19
问题内容:
我的商店位于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南漳涧村,区政府和村委会下通知说万金渠改造需要拆迁,但是所有商户必须无条件拆迁,政府不赔偿商户的装修和停工停产补助,下通知要强行拆迁。希望上级部门落实调查此事,给予群众们正确合理的答复。
提交时间:2024/03/19
办理结果:
经调查,反映人刘书勇承租的来开饭店,位于南漳涧村村委会向南100米路东,属于南漳涧村集体第五村民小组。该饭店为反映人刘书勇从南漳涧村村民张超处租赁,张超从南漳涧村村民许金明处租赁该房屋作为饭店使用,许金明从南漳涧村集体第五村民小组承租该地块建房办理公司使用,南漳涧村集体第五村民小组为甲方,第一承租人许金明为乙方,双方按照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按照市政和村内统一规划,曙光路向北延伸,需要对该处建筑物进行拆除,根据南漳涧村集体第五村民小组与许金明签订的租赁合同第十二条相关约定: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及国家政策、市政规划和村内规划导致双方无法执行合同时,双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租金以实结算,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租赁合同明确规定,南漳涧村集体第五村民小组仅与第一承租人许金明之间存在租赁关系,有权要求许金明拆除房屋并恢复原状,归还南漳涧村集体使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由于曙光路向北延伸,需要对该处建筑物进行拆除,南漳涧村村委会与反映人刘书勇无直接关系,反映人刘书勇与村民张超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应以双方房屋租赁协议为依据进行协商。南漳涧村村委会不应承担反映人刘书勇的装修和停工停产补助。
承办单位:彰东街道办事处
办理时间: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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